各学院、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及2024年6月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为确保2024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含2024届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下同)的论文评阅、答辩、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详见《滨州医学院2024年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
一、学位论文的撰写、提交及院系初审
1.2024年6月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院于2024年3月1日前提交答辩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见附件1,学院于3月5日前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并收取符合答辩要求的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提交论文电子版名称命名格式(不按要求提交者学院拒收,研究生处不安排查重及盲审):
命名规则:“学号-姓名-学位类型-专业(方向)-学生类别”,如“20190066-郭年好-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内科学(呼吸系病学)-全日制(或同等学力)”。
2.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附件2)和《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补充要求》(附件3)撰写及排版。各学院接收论文时须对论文排版及格式进行人工审阅,不合格者不予接收。论文不按照规定进行排版者,学校研究生处不予安排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学位论文评阅。
3.文档大小要求:提交论文时,为保证山东省学位办抽检要求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顺畅检测,图片在保证清晰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完整版电子文档(word版)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4.2024年3月6日前各学院成立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名单和学位论文提交前初审情况表(附件4:学院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处。3月11日前组织专家完成所有申请学位人员提交的学位论文初审,每篇学位论文至少找2位相关专家审阅(每位专家审阅论文总数不超过10篇),评审专家提出审阅意见并反馈给申请学位人员(审阅意见务必由评审专家签名,并留存学院存档)。3月13日前申请学位人员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审阅意见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学院。
5.各学院务必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审阅通过后的全部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word版及PDF版分类并分别打包发至bzmcxwk@163.com。打包发送文件夹名称命名格式:“学院-专业-篇数”,如:“第一临床医学院-内科学-23篇”。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内容为学位论文的全部内容。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都必须经中国知网“CNKI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预答辩程序。学校研究生处集中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2024年3月19日前反馈至相应学院,由相关学院通知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
1.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学院组织,各学科负责具体实施,预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及预答辩程序等要求与《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滨医行发〔2021〕152号)文件中答辩的要求一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务必与导师充分、有效沟通,由导师会同导师组安排预答辩,并于2024年3月26日前完成。
2.各培养单位或学院须严密组织,各学科须精心实施,确保组织形式创新并保证质量。各学科预答辩秘书须召开细节讨论会,就预答辩操作流程、学生汇报、回答问题及评委投票等细节逐个进行预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拟定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预答辩工作方案以及评审专家、秘书和研究生操作流程。
3.预答辩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预答辩会场应设在面积较大、通风较好的场地,现场参会人员保持一定距离。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要注意服装、仪表,采用设备须为台式电脑或笔记本,不能使用手机等设备。
4.预答辩须包括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个人陈述、针对论文评审专家评阅的意见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报告、预答辩专家提问、建议、宣布预答辩结果等必要环节。
5.预答辩通过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匿名外审环节。
6.预答辩结束后通过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签订《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由各培养单位存档。
7.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秘书将预答辩过程、记录(文字照片、截图、录像等)及结果等报各培养单位或学院。
8.各培养单位及学院将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预答辩安排表(见附件4)及答辩软硬件准备情况(各学科预答辩详细操作、流程及预答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形成预答辩报告)于预答辩前一周报送学校研究生处(纸质版学院盖章,电子版发至邮箱bzmcxwk@163.com)。
四、学位论文匿名外审
1.所有通过学院初审、学术不端检测、预答辩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全部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阅。
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提交的学位论文不能出现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
2.学位论文评阅规则
(1)学位论文评阅全部“双盲”评阅。在隐去学生和导师姓名等有关信息后,由研究生处聘请2名国内外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
(2)论文评阅人一般由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学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为研究生导师的同行专家担任。
(3)学位论文、《论文评阅书》一般于答辩前30日送达评阅人,答辩前7日送达论文答辩委员会。
(4)论文评阅人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明确说明是否同意学位论文答辩以及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
(5)对评阅人意见的处理
①如果全部评阅人评价为“优秀,同意学位论文答辩”,且未提出论文修改意见,可组织答辩。
②如果有评阅人评价为“良好,修改后直接答辩”,则申请人应按要求修改论文,并于答辩前5日把论文修改清单和修改后的论文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其指定1-2名专家审核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是否符合评阅人要求,并决定是否同意组织答辩。
③如果有评阅人评价为“合格,修改后重新送审”,则申请人应按要求修改论文,接到修改通知后3日内把论文修改清单和修改后的论文提交学院,学院报送研究生处审批,审批合格后再次上传平台进行复审。如复审评阅人总体评价为优秀或良好可组织答辩;否则本学期不能参加答辩。
④如果有1位评阅人提出“不合格,不同意答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再增聘1名评阅人进行评审,如增聘评阅人总体评价为优秀或良好可组织答辩;否则本学期不能参加答辩。
⑤如果有2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本学期不得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评阅结果按照文件规定,实施一票否决制,凡出现不合格意见,均取消当次申请答辩资格。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于2024年5月22日前完成,由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处督导。各培养单位及学院务必将详细答辩安排(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时间、地点、平台及网络答辩准备情况等)于正式答辩前1周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逾期未报送或审核不合格者,答辩无效。
2.答辩会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答辩场地、设备等要求和预答辩相同。答辩结束后3日内各培养单位或学院将答辩会全程视频上交学校研究生处,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审核;不符合答辩程序要求的,宣布答辩无效,责成重新组织答辩。
3.答辩过程参考程序如下:
(1)总结前期预答辩的经验,严格按照答辩程序进行。答辩秘书提前3天将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以及各阶段专家评阅意见发送给所有答辩委员,帮助专家熟悉答辩流程和表决方式。按照规定的答辩时间,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委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答辩室,有限允许旁听学生参会(控制人数、核对身份),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答辩记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
(3)导师介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4)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就学位论文的选题背景、主要研究内容、分析方法、研究结果、主要结论等情况进行汇报;同时针对各阶段专家评阅的意见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报告。
(5)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单独进行评议,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者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进行表决。
4.答辩结束后签订《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由各培养单位存档。
5.答辩期间,学校研究生处将对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的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六、答辩后复审
1.答辩通过后,所有申请学位人员需按照答辩委员会的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按《滨州医学院关于2024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完整版命名格式要求提交至相关培养单位或学院。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后复审,并于2024年5月22日前将复审结果及学位论文最终电子版提交学校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于2024年5月27日组织学位论文再次复审(学术不端检测、形式审核、内容审查),并将复审结果反馈至各培养单位及学院。答辩后学术不端检测若重复率≥15%,或在论文修改中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则按《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2. 答辩复审后,按照相关文件严格审核申请全部2024年6月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填写学位授予审核表(附件7)和发表文章汇总表(附件8)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于6月7日前一并提交研究生处。
七、学位档案材料整理及提交
2024年6月5日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严格按照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用表(附件9)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用表(附件10)中答辩后用表内“提交纸质材料明细”仔细整理所有学位档案材料并提交各培养单位或学院(材料装订、编页码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1)。各培养单位应按照《研究生档案整理要点》,检查材料及盖章是否齐全完备,符合归档要求。6月7日前各学院按照材料清单统一汇总2024年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全部材料,并将学位信息年报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开汇总)的电子版和1本纸质版胶装学位论文交研究生处。
八、注意事项
1.学校研究生处不接受任何个人电子版论文提交及相关材料报送。
2.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与导师及学科充分、有效沟通,需填报的与学位及毕业相关的各种材料务必严格按(附件1)工作安排表各时间节点认真、按时、准确提交至各相关培养单位或学院。各项材料过期提交者按自动放弃本年度答辩申请资格处理。各培养单位或学院应严格按附件1工作安排表各时间节点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处。
3.所有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是制作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授予等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人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需要签名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材料不全者,不予接收;各项表单因填写不规范或错误而影响学位注册的,由2024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本人负责。
4.各位导师对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及《滨州医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导师审核意见表》严格要求并签字确认。
5.相关学院要充分重视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档案归档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归档事宜,负责老师必须在档案馆规定时间内亲自到档案馆完成本单位的归档工作。
6.学校研究生处联系人:
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魏飞 0535-6902618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谭风和 0535-6913150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滨州医学院2024年6月学位论文提交及相关工作安排表.pdf
附件5: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6: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11:提交学位档案所有材料装订、编页码及注意事项.zip